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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钢格栅征收反倾销税

steel grating

一、概论

美国商务部认为,根据该法第 751(c)(1) 和 752(b) 条,我们确定 撤销对中国钢格栅的反补贴税令将 可能导致反补贴措施持续或再次发生 补贴

二、背景

2010 年 7 月 23 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针对钢格栅的反补贴令 《联邦公报》刊登了来自中国的报道。\1\ 2020 年 10 月 1 日,商务部 发布第二次日落复审启动通知 根据 1930 年关税法第 751(c) 条修正案 (该法案)。\2\ 商务部收到了 Nucor Grating;IKG USA, LLC;Ohio Gratings, Inc.;Interstate Gratings, LLC;以及 Lichtgitter USA Inc.(统称 Metal Grating 联盟),在规定的期限内的厉害申明

三、命令范围

本订单范围涵盖的商品是钢铁 格栅。本命令范围内的商品的进口 目前可归类为 7308.90.7000 子标题 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尽管 HTSUS 子标题是为了方便和海关目的而提供的, 涵盖范围内的商品的书面描述 顺序是决定性的。有关范围的完整描述 命令,请参阅随附的问题和决策备忘录。

四、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

根据该法第 751(c)(1) 和 752(b) 条,我们确定 撤销对中国钢格栅的反补贴税令将 可能导致反补贴措施持续或再次发生 补贴标准如下:宁波久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62.46 所有其他………………………………………… 62.46本通知也是对相关方的唯一提醒 有关退回或销毁的责任的 APO 根据 19 CFR 根据 APO 披露的专有信息 351.305. 及时通知退回或销毁 APO 材料或转为司法保护令 未能遵守 APO 的规定和条款 是违法行为,须受制裁。

五、备注

日落复审,指的是对一项贸易救济措施(比如反倾销税)在执行满一定期限(通常是5年)前,进行一次全面审查。这个审查的目的是为了评估这项措施是否仍然必要,以及是否应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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