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的未加工柔性磁铁征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根据第三次快速日落复审的结果,美国商务部认为,撤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地区的原始柔性磁体反倾销税令,可能会导致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倾销水平将达到本通知“快速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部分所示水平。
二、背景
2024 年 6 月 3 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依据《1930 年关税法》(经修订)(该法)第 751(c)节对来自中国和台湾的原始柔性磁铁进行反倾销税令第三次日落复审的公告。
2024 年 6 月 14 日,我们及时收到了国内利害关系人 Magnum Magnetics Corporation(Magnum)根据19 CFR 351.218(d)(1)(i)发出的参与日落复审的意向通知。
Magnum 根据该法案第 771(9)(C) 条声称自己是美国国内同类产品制造商的利害关系人身份。2024 年 6 月 28 日,Magnum 在19 CFR 351.2218(d)(3)(i)规定的 30 天期限内对这些复审提供了完整的实质性答复。
商务部未收到任何应诉方的实质性答复,也没有任何一方要求举行听证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商务部通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未收到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充分实质性答复。
因此,根据该法案第 751(c)(3)(B) 节和19 CFR 351.218(e)(1)(ii)(C)(2) 节的规定,商务部对该命令进行了为期 120 天的快速日落审查。2024年 7 月 22 日,商务部将此行政程序中的某些截止日期延长了七天。
这些最终结果的截止日期现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
三、命令范围
法令 所涵盖的产品 是某些柔性磁铁,无论其形状、颜色或包装如何。有关法令范围的完整描述 ,请参阅 问题和决策备忘录
四、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
根据该法第751(c)(1)节和第752(c)(1)节和(3)节的规定,商务部确定撤销该 命令 可能会导致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并且倾销幅度可能为:中国倾销幅度最高达185.28%,台湾倾销幅度最高达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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