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原产中国的铝挤压材征收反补贴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原产中国的铝挤压材征收反补贴税 一、概论 美国商务部(Commerce)初步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China)的铝挤压材生产商和出口商正在获得可反补贴的补贴。调查期(POI)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欢迎相关方就此初步裁定发表评论。 二、背景 本初裁依据《1930 年关税法》(经修订)(《法案》)第 703(b) 节作出。美国商务部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布了启动此项反补贴税 (CVD) 调查的公告。[ 1 ] 2023 年 12 月 6 日,美国商务部将初裁推迟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2 ] 有关启动本调查后事件的完整描述, 请参阅 《初步决定备忘录》。[ 3 ] 初步决定备忘录中讨论的主题列表作为本通知的附录二。初步决定备忘录是一份公开文件,可通过执法与合规部门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集中电子服务系统 (ACCESS) […]
美国对中国铝线和电缆征收反倾销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中国铝线和电缆征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美国商务部正在对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铝线和电缆的反倾销税 (AD) 令进行行政审查。我们确定 ICF Cable 和 Jin Tiong Electrical Materials Manufacturer PTE, Limited (Jin Tiong) 不符合单独税率的资格,因此,它们属于中国范围内的实体。 二、背景 2021 年 9 月 2 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铝线电缆反倾销税令行政复审的初步结果。 此次复审的国内利害关系方为 Encore Wire Corporation 和 Southwire Company, LLC(统称原低于公平价值调查的申请人)。本次行政复审的对象公司为 ICF Cable 和 Jin Tiong。自初裁公布以来发生的事件的完整摘要 , 以及各方针对本终裁提出的问题的全面讨论,可在问题和决定备忘录中找到。 三、命令范围 […]
美国对中国铝箔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中国铝箔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美国商务部(Commerce)初步裁定,从韩国(Korea)和泰王国(Thailand)进口的某些铝箔(alluminum foil),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China)生产的输入材料( 即 铝箔和板材规格产品),如下所述,规避了针对中国铝箔的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令。 二、背景 2018 年 4 月 19 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 上公布了 对美国从中国进口铝箔的 反倾销和反补贴 令。 2022 年 7 月 11 日,根据《1930 年关税法》修正案第 781(b) 节(该法)和《美国联邦法规》第 19 篇第 351.226(b) 条,美国商务部自行发起全国性规避调查,以确定在韩国和泰国(统称第三国)使用在中国生产的投入品( 即 铝箔和铝板规格产品)进口的铝箔是否规避了该 命令 ,因此应属于该命令的范围 。 2022 年 10 月 11 日,商务部从每个接受调查的第三国中选定了两名受访者作为这些规避调查的强制受访者。 三、命令范围 禁令 所涵盖的商品 是某些铝箔。有关禁令范围的完整描述 ,请参阅 初步决定备忘录。 四、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 美国商务部初步认定,由本通知附录二中指明的实体在韩国和泰国组装或完成的铝箔,使用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和/或铝板,随后从韩国或泰国出口到美国,违反了命令 。 有关我们对附录二中指明的实体的认定的详细说明, 请参阅 下文的初步决定备忘录和“利用现有不利事实”部分。 […]
美国对晶体硅光伏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晶体硅光伏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一、概论 根据路创电子有限公司(Lutron)的请求,美国商务部(Commerce)启动情况变更审查(CCR),考虑部分撤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China)晶体硅光伏产品(太阳能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令,涉及下述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晶体硅光伏(CSPV)电池。 二、背景 2015 年 2 月 18 日,商务部公布了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令。2024 年 8 月 28 日,涉案商品 的国内生产商、进口商和出口商路创 (Lutron) 依据《1930 年关税法》修订版第 751(b)(1) 节(“法案”)和《美国联邦法规》第 19 CFR 351.216(b) 条,通过 CCR 请求部分撤销针对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 CSPV 电池的补贴令。 路创在其 CCR 请求中,附上了本程序国内利害关系人美国太阳能制造联盟(“联盟”)的一封信,信中联盟表示,它不反对路创提出的部分撤销 补贴令 。 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方提交反对 CCR 请求的评论 三、命令范围 本命令 所涵盖的商品 为由晶体硅光伏电池组成的组件、层压板和/或面板,无论是否部分或全部组装成其他产品,包括建筑集成材料。就本 命令而言, 相关商品包括在中国组装的由在中国以外关税区生产的晶体硅光伏电池组成的组件、层压板和/或面板。 涉案商品包括在中国组装的模块、层压板和/或面板,由厚度大于或等于 20 微米的晶体硅光伏电池组成,具有通过任何方式形成的 p/n 结,无论电池是否经过其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蚀刻、涂层和/或添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金属化和导体图案)以收集和转发由电池产生的电能。 由非晶硅(a-Si)、碲化镉(CdTe)或铜铟镓硒(CIGS)生产的薄膜光伏产品 不在该命令 的范围内 。 立即联系我们获取最佳的光伏产品转口运输方案和运费报价 五、备注 […]
美国对中国的移动接入设备实施增收反倾销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中国的移动接入设备实施增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根据美国商务部(Commerce)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肯定性最终裁定,商务部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China)的特定移动接入设备及其子组件(Mobile Access Equipment)发出反倾销税(AD)令。 二、背景 2022 年 2 月 22 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 上公布了 对中国移动接入设备低于公平价值 (LTFV) 调查的肯定性最终裁定。2022 年 4 月 8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1930 年关税法》(经修订)(《法案》)第 735(d) 节的规定,通知美国商务部其最终裁定,认为由于从中国进口的移动接入设备存在低于公平价值,美国的某个产业面临《法案》第 735(b)(1)(A)(i) 节所定义的实质性损害威胁。 三、命令范围 本命令涵盖的商品包括某些移动式通行设备,主要包括动臂升降机、剪刀升降机和物料伸缩臂叉车及其组件。移动式通行设备结合了移动式(自行式或牵引式)底盘、用于机械提升人员、工具和/或物料(工作高度可达 10 英尺或更高)的提升装置( 例如 剪刀臂、动臂组件)以及为提升装置提供连接点的耦合器以及其他组件。本命令的范围涵盖移动式通行设备及其组件,无论是成品还是未成品,无论是组装还是未组装,也无论设备是否包含任何提供除主要提升功能之外的其他功能的功能。 四、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 2022年4月8日,根据《美国法》第735(d)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知商务部其对本次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美国某产业因从中国进口的移动接入设备而面临实质损害威胁。 因此,美国商务部根据《美国法》第735(c)(2)节发布本反倾销令。由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从中国进口的移动接入设备对美国某产业构成实质损害威胁,因此,从中国进入或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的此类未清算商品将被征收反倾销税。 立即联系我们获取最佳的移动接入设备转口运输方案和运费报价 五、备注 日落复审,指的是对一项贸易救济措施(比如反倾销税)在执行满一定期限(通常是5年)前,进行一次全面审查。这个审查的目的是为了评估这项措施是否仍然必要,以及是否应该继续执行。 转口路线 马来西亚转口路线 泰国转口路线 新加坡转口路线 印尼转口路线 台湾转口路线 香港转口路线 菲律宾转口路线 立即咨询 18818998559 info@nslogistic.com 微信:xlhfafababy QQ:2149952468 转口贸易相关资讯 立即联系
美国对中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增收高额反倾销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商务部暂停撤销对中国钢制轮毂征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由于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定,撤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China)卡客车轮胎征收的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令,可能导致倾销和净可反补贴补贴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并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商务部发布延续这些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令的通知。 点击此处查看美国对中国产公共汽车轮胎的高额关税处罚英文文档 二、背景 2019 年 2 月 15 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针对中国卡车和客车轮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令。 2024年1月2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1930 年关税法》(经修订)(《关税法》)第 751(c) 节的规定,对上述令进行第一次日落复审,美国商务部也启动了。复审结果显示,美国商务部认定,撤销上述令可能会导致倾销和净可反补贴补贴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美国商务部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报了撤销上述令后可能适用的倾销幅度和补贴率。 2024 年 8 月 21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该法第 751(c) 和 752(a) 条发布裁定,撤销该命令将很可能在合理可预见的时间内导致美国某个产业持续或再度遭受实质性损害。 三、命令范围 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是新的橡胶充气轮胎,带有卡车或公共汽车尺寸标识。本 命令涵盖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 可能是有内胎、无内胎、子午线或非子午线轮胎。 涉案轮胎在进口时,胎侧上印有“DOT”符号,证明该轮胎符合适用的机动车安全标准。涉案轮胎的轮胎尺寸名称中可能还带有以下后缀之一,这些后缀也会出现在轮胎胎侧上: TR——标识用于卡车或公共汽车的轮胎,以区别于类似尺寸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 HC——标识用于低平台拖车的 17.5 英寸轮辋直径代码。 所有尺寸标识中带有“TR”或“HC”后缀的轮胎均受该 命令的约束 ,无论其预期用途如何。 四、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 由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撤销该命令可能会导致倾销和净可反补贴补贴率的持续或再次出现,并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该法案第 751(d)(2) 节,商务部特此命令继续执行该命令。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继续按照进口时有效的税率对所有涉案商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现金保证金。该命令的延续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 6 ]根据该法案第 751(c)(2) […]
美国对中国的铸铁污水管增收反倾销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中国的铸铁污水管增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由于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定,撤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铸铁污水管的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令,可能会导致倾销、反补贴以及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商务部发布继续执行这些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令的通知。 点击此次查看美国对中国产铸铁污水管的高额反倾销税处罚英文文档 二、背景 2019年5月3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对中国铸铁污水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令 。 2024年4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1930年关税法》修正案第751(c)节,对反倾销令和反补贴令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美国商务部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复审结果显示,商务部认定撤销反倾销令和反补贴令可能会导致倾销和可反补贴补贴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商务部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报了如果撤销反倾销令和反补贴令,可能出现的倾销幅度和净可反补贴补贴率。2024 年 10 月 24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该法案第 751(c) 和 752(a) 条发布裁定,认为撤销反倾销令和反补贴令可能会导致在合理可预见的时间内对美国某个产业的实质性损害持续或再度发生。 三、命令范围 订单 涵盖的商品 是铸铁污水管,无论成品还是未成品,无论行业或专有规格如何,也无论壁厚、长度、直径、表面光洁度、端部光洁度或模印如何。这些 订单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无毂和毂和插口铸铁污水管。铸铁污水管是各种设计和尺寸的非可锻铸铁管。铸铁污水管通常通过与铸铁污水管配件的连接方式与其他类型的非可锻铸铁管区分开来。 铸铁污水管主要分为两种类型:无毂铸铁污水管和毂插式铸铁污水管。无毂铸铁污水管制造时没有毂,通常符合铸铁污水管协会 (CISPI) 规范 301 和/或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ASTM) 规范 A888,包括对这些规范的任何修订。毂插式管道有一个或多个毂,配件的插口(平端)可插入其中。所有符合上述物理描述的管道均属于这些 命令的范围, 无论是否根据特定标准生产。 涉案进口产品目前归类于美国协调关税表 (HTSUS) 的子标题 7303.00.0030:铸铁污水管。HTSUS 子标题和规格仅供方便和海关使用;这些 订单范围的书面描述 具有决定性。 四、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 由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撤销反倾销令和反补贴令可能导致倾销、可反补贴的补贴和对美国产业的实质性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法案》第751(d)(2)节和19 CFR 351.218(a)条,商务部特此命令继续执行该命令。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继续按照进口时有效的税率对所有涉案商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现金保证金。 该命令 的延续生效日期 为 2024 年 10 月 […]
美国对中国的钢丝衣架增收反倾销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中国的钢丝衣架增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根据本次加速日落复审的结果,美国商务部认为,撤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钢丝衣架(钢衣架)的反倾销税(AD)命令,很可能会导致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倾销水平将达到本通知“日落复审最终结果”部分所示水平。 点击此处查看美国对中国钢丝衣架的反倾销税务处罚英文文档 二、背景 2008 年 10 月 6 日,商务部发布了针对中国钢衣架的反倾销令。 2024 年 7 月 1 日,商务部依据经修订的《1930 年关税法》(《法案》)第 751(c)节的规定,发布了对该令进行五年日落复审的启动通知。 2024 年 7 月 10 日,商务部收到 M&B Metal Products Company, Inc.(国内利害关系方)在19 CFR 351.218(d)(1)(i)规定的期限内参与本次复审的意向通知。 国内利害关系方根据《法案》第 771(9)(C) 节,声称其为美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批发商。 2024 年 7 月 18 日,国内利害关系方在19 CFR 351.218(d)(3)(i)规定的 30 天期限内及时对本次审查作出了实质性答复。 我们未收到任何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实质性答复,也没有要求举行听证会。2024 年 8 月 21 日,商务部通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其未收到被告利害关系方的充分实质性答复。 […]
美国对中国的黄原胶继续增收反倾销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中国的黄原胶继续增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由于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认定撤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原胶的反倾销税(AD)令可能导致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并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因此商务部发布延续该反倾销令的公告。 点击此处查看美国对中国的黄原胶征收高额反倾销关税的英文文档 二、背景 2013 年 7 月 19 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针对中国黄原胶的反倾销令。 2023 年 10 月 2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1930 年关税法》(经修订)(《关税法》)第 751(c) 节的规定,对该令启动日落复审,美国商务部也启动日落复审。复审结果显示,美国商务部认定撤销该令可能会导致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美国商务部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报了撤销该令后可能出现的倾销幅度。 2024 年 4 月 5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该法案第 751(c) 和 752(a) 条发布裁定,认为撤销该命令可能会在合理可预见的时间内导致美国某个产业的实质性损害持续或再度发生。 三、命令范围 本命令的范围涵盖干黄原胶,无论是否涂层或与其他产品混合。此外,黄原胶也包括在本命令中,无论其物理形态如何,包括但不限于溶液、浆液、任何颗粒大小的干粉或未研磨的纤维。 与其他产品混合的黄原胶包括在此范围内,即所得混合物中黄原胶的干重占 15% 或更多。可与黄原胶混合的其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糖、矿物质和盐。 黄原胶是由野油菜黄单胞菌有氧发酵产生的多糖。重复五糖单体单元的化学结构由两个 P-1,4-D-葡萄糖单糖单元的主链组成,第二个单元具有由 PD-甘露糖-(1,4)-P-D 葡萄糖醛酸-(1,2)-aD-甘露糖单糖单元组成的三糖侧链。末端甘露糖可能被丙酮酸化,内部甘露糖单元可能被乙酰化。 本命令范围内的商品在美国协调关税表 (“HTS”) 中被归类为子标题 3913.90.20、3913.90.2015 和 3824.99.4900。此关税分类是为了方便和海关目的而提供的;但是,范围的书面描述是决定性的。 四、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 由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撤销该命令可能会导致倾销行为继续或再次发生,并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该法案第 751(d)(2) 节的规定,商务部特此命令继续执行该命令。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继续按照进口时有效的税率对所有涉案商品征收反倾销现金保证金。该命令的延续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
美国对中国的未加工柔性磁铁征收反倾销税

特恩斯国际物流 专业的转口贸易物流服务商 获取免费报价 美国对中国的未加工柔性磁铁征收反倾销税 一、概论 根据第三次快速日落复审的结果,美国商务部认为,撤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地区的原始柔性磁体反倾销税令,可能会导致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倾销水平将达到本通知“快速日落复审的最终结果”部分所示水平。 点击此处查看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柔性未加工磁铁的反倾销征收高额关税的相关信息 二、背景 2024 年 6 月 3 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依据《1930 年关税法》(经修订)(该法)第 751(c)节对来自中国和台湾的原始柔性磁铁进行反倾销税令第三次日落复审的公告。 2024 年 6 月 14 日,我们及时收到了国内利害关系人 Magnum Magnetics Corporation(Magnum)根据19 CFR 351.218(d)(1)(i)发出的参与日落复审的意向通知。 Magnum 根据该法案第 771(9)(C) 条声称自己是美国国内同类产品制造商的利害关系人身份。2024 年 6 月 28 日,Magnum 在19 CFR 351.2218(d)(3)(i)规定的 30 天期限内对这些复审提供了完整的实质性答复。 商务部未收到任何应诉方的实质性答复,也没有任何一方要求举行听证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商务部通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未收到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充分实质性答复。 因此,根据该法案第 751(c)(3)(B) 节和19 CFR 351.218(e)(1)(ii)(C)(2) 节的规定,商务部对该命令进行了为期 120 […]